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补充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
载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投
资的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公告,现将补充公告中补充披露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补充披露本次拟投资的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南宁晟禾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广西锦蓝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公司同
日发布的 2018-027 号公告第二点之相关内容。
二、补充披露本次拟投资的南宁晟禾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的普通
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的详细信息,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027 号公告
第二点之相关内容。
三、补充披露本次拟投资的南宁晟禾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027 号公
告第二点之相关内容。
四、补充披露本次拟投资的南宁晟禾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其他参与设立投
资基金的投资人情况、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027 号公告第三点、第四点之相关内容。
五、补充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事项说明,主要内容为公司对投资事项的
相关承诺,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027 号公告第六点之相关内容。
欲了解本次补充披露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对外投
资的补充公告》,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