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就公司执行前述规定的情况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控制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无对外担保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21日
独立董事:
姚海鑫 赵希男 朱 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