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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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二、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其他应付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清理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