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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年度报
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起被实施停牌。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2018年4月
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停牌,公司已于2018
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8)。
    2018年4月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目前审计工作正在开展中。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年
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2018年5月2日(含2018年5月2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月内,
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
决定。
    3、若公司在2018年7月2日前仍无法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
司股票将自2018年7月2日起复牌,同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但在2018年7月2日(含2018年7月2日)
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
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
上市的决定。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8年9月2日前仍无法披露
2017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9月2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
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8年9月2日(含2018年9月2
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前,披露了2017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
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日继
续暂停上市。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
    8、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
后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年报审计进展情况
    2018年5月2日,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进场开展审计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大部分函证工作,现场审计预计下周结束。
    公司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争取尽早完成年报审计并披露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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