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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张沈卫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参与,其他董事现场出席。公司董事长吴光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光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吴光胜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忠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潘忠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

如下董事为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1.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委员:董事长吴光胜、副董事长潘忠祥、董事张沈卫、董事徐健、独立董事曹健、独立董事谢维信、独立董事张玉川。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吴光胜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独立董事谢维信、独立董事张玉川、董事长吴光胜。

独立董事谢维信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独立董事曹健、独立董事谢维信、独立董事张玉川。

独立董事曹健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独立董事张玉川、独立董事曹健、董事长吴光胜。

独立董事张玉川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沈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诸志超先生、张峥先生、黄立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湘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推荐,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天睿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21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员简历吴光胜先生:男,1979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商会理事、国家科技部中美科技合作中心深圳产业化基地主任、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粤港澳湾区副主席、广东省太赫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深圳市太赫兹科技创新协会会长、全球楚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深圳校友会会长、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6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01年7月至2003年1月在某国防研究院历任参谋、部长助理、副部长;2003年1月至2007年6月在北京庄源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2007年至今历任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吴光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473,248股,占比为1.2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光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光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忠祥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纺织工业部综合计划司干部、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副处长、国家纺织工业局企业改革司副处长、中纺对外公司国开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

司金融投资事业部高级副总经理。

潘忠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忠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忠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沈卫先生:男,1975年8月出生,扬州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南京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配线系统部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曾兼任南京普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大唐信息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职务。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华讯方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天盾方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张沈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沈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沈卫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健先生:男,198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安徽佳达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在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任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8年2月至今任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任深圳市华讯方舟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讯方舟软件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讯星通讯有限公司、华讯方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讯方舟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华讯方舟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讯合泽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谷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华讯方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徐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人员简历

曹健先生:男,195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年至1986年曾任北京市水产供销公司机制冰厂财务主管;1986年至2016

年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现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曹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曹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维信先生:男,194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965年至1981年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1981年至1983年曾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1983年至1996年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教授、副校长;1996年至今在深圳大学历任校长、教授、校学术委员主任。现任深圳大学教授、ATR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酷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维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谢维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谢维信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玉川先生:男,195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国家教育部高教一

司,经济日报社财经记者,中国科协助理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副局长,北京世纪华融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欧文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欧文公众事务研究所所长、北京欧文共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玉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玉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玉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诸志超先生: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程序员。曾任A8电媒音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监,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深圳前海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市农迈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讯科技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国蓉科技董事长。现兼任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诸志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诸志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诸志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峥先生: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曾任威立雅南中国区财务总监,河南思达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华讯方舟雷达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天盾方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华讯方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华讯方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张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湘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湘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立锋先生:男,1978年出生,深圳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担任深圳市全运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海外资源中心总经理、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长助理。现兼任东莞市悦和致远长租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华讯方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盾方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讯方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黄立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立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立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湘平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2月至2008年8月在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先后任销售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8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账务管理部财务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湖南南方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长;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深圳市华讯方舟雷达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华讯方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湘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万股(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湘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湘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刘天睿先生:男,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任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助理、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刘天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天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天睿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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