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议案8、15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吴光胜先
生、李湘平先生对议案10进行回避表决。
5、议案12、13、14 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 人。议案13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张玉川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0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光胜。
6、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46,004,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5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45,937,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6,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75,6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6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6,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7%。
7、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2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3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4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5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6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75,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429,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3%;反对429,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8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0 《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634,0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吴光胜先生,李湘平先生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光胜先生、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徐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吴光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6,6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24%。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02 选举潘忠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03 选举张沈卫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69,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6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04 选举徐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张玉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曹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13.02 选举谢维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03 选举张玉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晓丛先生、刘琳先生、路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李晓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2 选举刘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03 选举路威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78,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6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
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7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8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8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2%;反对2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苏、阳佳晨
3、结论性意见: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