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庄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二、 相关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李建新 徐天春 李建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