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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山西亿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山西亿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山西亿量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亿量房地产”)拟转让20%股权给浙商金汇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山西亿量
房地产51%权益(包含浙金信托将持有山西亿量房地产20%权益),浙金信托将持有山
西亿量房地产20%股权。
    股权转让后,山西亿量房地产拟向浙金信托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贷款,期限
1年,作为担保:山西亿量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SG-1639、SG-1640、SG-1641、CG-1219、
SG-1643、SG-1644地块抵押,公司以其持有的山西亿量房地产31%股权质押,山西亿
量房地产股东太原福满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福满堂”)、山西珠琳房地
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珠琳房地产”)按所持山西亿量房地产股权比
例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原福满堂、山西珠琳房地
产为公司提供49%的反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山西亿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峪西街176号1层4、5、6号;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服务与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份,山西亿量房地产股东太原福满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份,山西珠琳
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9%股份;
     (七)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041.12                              57,981.96
 负债总额                                      28,158.5                              53,185.64
 净资产                                        4,882.62                               4,796.32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604.02                                 -55.08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山西国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晋国达财审【2017】
0020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
                                         土地面积                土地
  项目土地证号         项目位置                     容积率                     使用年限
                                         (平方米)              用途
晋(2017 太原市不 万柏林区西峪煤矿以
                                                               城 镇 住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
动产权地 0018003 东,以北,万亩生态园    40,799.46   1-1.05
                                                               宅用地 2086 年 12 月 15 日止
      号)                以南
                  万柏林区西峪煤矿以
晋(2017 太原市不
                  东,以北,万亩生态园                         商 务 金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
动产权地 0018016                          8,938.55    1.5
                  以南,西北环高速公路                         融用地 2056 年 12 月 15 日止
      号)
                          以西
晋(2017 太原市不 西峪煤矿以东,以北,
                                                                商务金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
动产权地 0018599 万亩生态园以南,西北     6,721.96    1.5
                                                                融用地   2056 年 12 月 15 日止
号)                环高速公路以西
晋(2017 太原市不
                  西峪煤矿以东,以北,                         商 务 金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
动产权地 0018037                         16,886.35    1-2
                    万亩生态园以南                             融用地 2056 年 12 月 15 日止
号)
                                       80,174.49                城镇住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
晋(2017 太原市不 万柏林区西峪煤矿以
                                      (74,562.2                宅用地 2086 年 12 月 15 日止
动产权地 0026809 东,以北,万亩生态园                1-1.05
                                      8+5,612.21                /商业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
号)                       以南
                                           )                     用地  2056 年 12 月 15 日止
并政地国用(2012) 万柏林区西环高速路                           住宅餐 2012 年 12 月 26 日起
                                        49,420.8      1.5
地 00116 号          西西峪煤矿范围内                           饮用地 2052 年 7 月 18 日止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山西亿量房地产拟转让20%股权给浙金信托,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山西亿量房地产51%权益,浙金信托将持有山西亿量房地产20%
股权。
    股权转让后,山西亿量房地产拟向浙金信托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贷款,期限
1年,作为担保:山西亿量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SG-1639、SG-1640、SG-1641、CG-1219、
SG-1643、SG-1644地块抵押,公司以其持有的山西亿量房地产31%股权质押,山西亿
量房地产股东太原福满堂、山西珠琳房地产按所持山西亿量房地产股权比例提供质
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原福满堂、山西珠琳房地产为公司
提供49%的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山西亿量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山西亿量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
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1268.09 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42.68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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