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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17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在2017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和谨慎态度,对公司的相关审计和评估是真实和公正的,审计结果客观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薪酬竞争力,调动管理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对以下人员实行年薪制,拟定具体方案如下:

1、董事长刘道明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500万元;2、副董事长兼总裁汤国强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400万元;3、副总裁尹沧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300万元;4、副总裁雷莉女士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260万元;5、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冯娴女士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150万元;6、财务负责人刘怡祥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150万元。

以上人员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中,60%部分为固定薪酬,40%部分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由董事会人力委员会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该薪酬标准不包括与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奖金。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对上述薪酬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定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相关岗位水平,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议案为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刘柳女士、汤国强先生各自回避表决与其本人相关联的分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薪酬方案,其中董事长的年度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江跃宗唐国平肖 明

2018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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