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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或“公司”)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湖北广电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 号),湖北省广播电
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
发行了 17,335,9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3,59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99,890,717.73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天健验[2018]10-2 号《验证报告》验证,此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
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1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        200,000.00        143,359.20
2        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0         30,000.00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目前银行一年期存、
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 2018 年可为公司节约 800 万元财务费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2
    公司使用不超过 5.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且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
品的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适时递减。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事项,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
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会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
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
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3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
    2、通过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和核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
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4
    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
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具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于公司使用不超过 5.8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在此资金
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核查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已同意本
次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
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出具相关承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已同意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5.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管
理要求;
    综上,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 戈                    马家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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