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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有限公司
                 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8 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
收到政府房屋征收通知的公告》,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下发的《关
于配合做好北车基地土地整备(一期)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森源家具位
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沙二新工业园的生产基地全部位于项目征
收范围内。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有限
公司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为加快推进森源家
具搬迁工作,在双方未确定搬迁补偿总额的情况下,预付森源家具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有限公司补偿款 5600 万元,用于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金。
    2017 年 11 月 24 日,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
合作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甲方: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
    乙方: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有限公司
    一、因政府北车征收原因,甲、乙双方均同意无条件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
终止双方厂房、宿舍租赁关系。
    二、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搬迁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9200 万元,补偿款项分两
期支付,首期补偿款 5600 万元应于签署本补偿协议后 2 天内支付(该笔款项已
支付),剩余补偿款 3600 万元应于乙方完成搬迁并将房屋交付乙方 2 日内付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搬迁补偿款将增加公司的当期收益约
2000 万元,对 2017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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