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2018年10月18日,超达投资将其质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中的3,750,000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次日,超达投资将该部分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超达投资 | 第一大股东 | 3,750,000 | 2014年10月8日 | 2018年10月17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 9.86% |
2、股东股份本次 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超达投资 | 第一大股东 | 3,750,000 | 2018年10月18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9.86% | 龙翔集团融资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超达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后,其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