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因事项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别提示:
1、《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019-09。
2、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别提示: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0。
2、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