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87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 金科 02 债券代码:1126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1.重庆品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品锦悦”)由公司控股
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35%的股权,属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因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分批次为重
庆品锦悦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180,00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9%。
2.常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百俊”)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如皋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33.33%的股权,属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因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分批次为常
州百俊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8%。
3. 河北国控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蓝城”)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属公司非并表参股公
司。因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河北
国控蓝城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12,339.86 万元,期限 10 个月,年利率 8%。
4.重庆昆翔誉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翔誉棠”)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50.5%的股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
的相关约定,昆翔誉棠由公司主导开发,但对昆翔誉棠无控制权,属公司非并表
参股公司。因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
为昆翔誉棠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8,463.192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12%。
5.洛阳都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都利”)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
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22.21%股权,属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因项
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洛阳都利提供
财务资助金额 50,000 万元,期限 2 年,按项目公司商品房实际融资利率计息。
6.杭州金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渝”)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苏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属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因项目
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杭州金渝提供财
务资助金额 140,000 万元,期限 3 年,各方股东均不计息。
7.合肥市碧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碧合”)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苏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 25%股权,属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因项
目开发资金需求,且按照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合肥碧合提供
财务资助金额 36,786.50 万元,期限 3 年,利率 8%。
公司本次对上述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授权管理额度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品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同景路 8 号 22 幢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重庆南岸区茶园组团 F 分区,博翠园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35%的股权,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中铁二十局集团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桐乡安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20%
的股权,重庆品锦悦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的财务指标:截止 2017 年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91,824.3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91,824.34 万元,净资产为 665.19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15 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常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 1590 号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潘阿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商务区(JZX20170902)地块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33.33%的股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其 33.34%的股权,南京市高淳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33.33%的股
权,常州百俊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
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系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 公司名称:河北国控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 13 号建兴嘉园小区 1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刘文卿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房屋租赁;商品房、建筑材料的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棚户区改造项目建
设;城中村房屋改造。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金兰苑”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河北国控北方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河北国控蓝城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的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5,031.24万元,负债总额
26,142.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888.55万元,营业收入0.3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2.95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重庆昆翔誉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17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畅大道 988 号 33 幢 2-2
法定代表人:韩强
注册资本:4,040.4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永川区 A 标准分区 A2-6-4/01 地块。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50.5%的股权,重庆新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
有其 49.5%的股权,昆翔誉棠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系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 公司名称:洛阳都利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纱厂东路 30 号院 2 幢 3 层
法定代表人:陆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洛阳市西工区 LYTD-2017-25 号地块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22.21%的股权,郑州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其 44.45%的股权、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33.34%的股权,洛阳
都利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
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7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7,380.18 万元,负
债总额为 47,355.99 万元,净资产为 24.19 万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65.81 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 公司名称:杭州金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 108 号 1 幢二层 233 室
法定代表人:欧阳宝坤
注册资本:32,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拱墅区运河新城 A-R21-1 地块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浙江碧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杭州金渝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8,194.77 万元,负债总额
58,194.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0.2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0 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 公司名称:合肥市碧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址: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以南物华苑一期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合肥市长丰县 CF201708 号地块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合肥碧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
股权,合肥万科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25%的股权,安徽融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其 25%的股权,合肥碧合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首先,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其
次,上述参股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部分项目由公
司直接负责运营和管理,能直接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部分项目虽非由公
司直接运营和管理,但合作方股东实力雄厚、内控完善、信用良好,按照其运营
管理模式进行运营和管理,也可以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最后,公司将密切关注
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派驻相关
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按照合作协议
的约定,除公司以外的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
平对等。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上述参股公司业
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
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937,580.01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