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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9-04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 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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