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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王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威                      联系电话:021-6849862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灵犀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不适用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现场检查报告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
                                        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集
                                        团”)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
                                        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9.073 亿元。所有担保已全部追加风险缓
                                        释措施,包括追加股权质押、房地产、机
                                        器设备抵押以及反担保措施等,西王集团
                                        不存在单独为齐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整体风险可
                                        控。
                                        西王集团于 2017 年 4 月 3 日起全面托
                                        管齐星集团经营,并于 2017 年 7 月 2 日
                                        与邹平县政府以及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了《解除托管协议》。当地政府对托管
                                        事项的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如下:
                                        1、7 月 3 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协议,
                                        西王集团全面退出托管。在托管期间内西
                                        王集团投入的资金,待齐星集团进入破产
                                        重整程序后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确保
                                        西王集团资金不受损失。
                                        2、邹平县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1 日
                                        立案受理齐星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关联
                                        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共有 27 家公司进入
                                        破产合并重整程序,并指定齐星集团等
                                        27 家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管理人就执行职务情况做工作报
                                        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等事项作报告,会议
                                        还设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并约定了议事规
                                        则等。
                                        4、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管理人、审计及评估机构对阶
                                        段性工作进行了汇报以及债权的确认,管
                                        理人牵头制定的重整方案正在积极地推
                                        动落实中,招募战略投资人工作同步进
                                        行。
                                        5、下一步,依法依规对齐星集团进行破
                                        产重整。
                                        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担保未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将
                                        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最新现金分红政策解读及募集资金管理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公司 2017 年度营业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收入及归属上市公司
化情况)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增长较为明显,
                                                                          不适用
                                         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
                                         Kerr 后 原 有 业 务 及
                                         Kerr 经营稳定,协同
                                         效应初步显现所致。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1、为避免同业竞争,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
                                  勇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除金德发展及其控制
           1、西王集              的企业,承诺人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其他企
           团及其实               业从事与金德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
           际控制人               何业务或资产在未来与金德发展构成实质性同业
           王勇; 2、             竞争,则承诺人优先将该业务转让或暂时托管给
           西王集团               金德发展,或将该业务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
           及其关联               方”。 2、为严格规范资金往来行为,西王集团及
           方;3、西              其关联方承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将杜绝
                                                                                             无违
           王集团及               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反承
           其实际控               的行为,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关于同业竞                                                              诺的
           制人王                 的情况发生;对于西王食品因采购玉米胚芽形成
                     争、关联交                                                         无具 情况
           勇;4、西              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西王集团将督促其关联方将
资产重组时           易、资金占用                                                       体承 发
           王集团及               严格按照《关于胚芽供应的补充协议》约定进行
所作承诺             方面、摊薄即                                                       诺期 生,
           其实际控               操作,确保不发生违法及违规的经营性占用或非
                     期回报承诺                                                         限   承诺
           制人王                 经营性占用情形。 3、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的承诺                                                                  均严
           勇。5、西              王勇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格履
           王集团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
                                                                                             行
           其实际控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制人王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勇。6、西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王集团及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西
           其实际控               王集团和王勇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
           制人王                 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
           勇。                   额外的费用支出。 4、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
                                  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山东永华投
                                  资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即 2016 年 2 月 5 日)
首次公开发 山东永华               起,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36 个月内                 正在
                    股份限售承                                                     年 02 36 个
行或再融资 投资有限               不转让和上市交易;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履行
                    诺                                                             月 05 月
时所作承诺 公司                   程中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西王食                   中
                                                                                   日
                                  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即 2016
                                  年 2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4 日,2019 年 2 月 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可上市流通。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无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威                 吴灵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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