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万股) | 冻结开始日期 | 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是 | 2,574 | 2018-10-10 | 2021-10-09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2.08% |
合计 | 2,574 | 22.08%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未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2、万方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2,574万股,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份的22.08%,股份司法冻结开始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到期日为2021年10月9日,冻结申请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原因公司将会在与大股东万方源进一步核实后及时披露补充公告。
二、大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截止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持有公司股份11,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大股东万方源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2%。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