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6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FENGHUA ADVANCED TECHNOLOGY (HOLDING)CO., LTD.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董事兼总裁王金全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赖旭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923,511,666.73 | 6,328,859,643.52 | 9.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04,165,162.08 | 4,497,979,857.61 | 17.9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30,302,066.93 | 74.64% | 3,511,442,347.17 | 53.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4,279,874.51 | 569.63% | 887,983,154.59 | 386.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4,419,383.41 | 586.44% | 846,834,446.79 | 491.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09,836,972.18 | 590.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562.50% | 0.99 | 395.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562.50% | 0.99 | 39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8% | 增加7.81个百分点 | 18.08% | 增加14.1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63,784.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057,043.80 | |
债务重组损益 | 318,938.4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964,328.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2,480.0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3,198.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072,262.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7,445.87 | |
合计 | 41,148,707.8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7,97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03% | 179,302,351 | 质押 | 56,818,181 | ||||
全必树 | 境内自然人 | 2.00% | 17,870,102 | ||||||
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4% | 17,346,444 | 15,033,573 | 质押 | 12,500,000 | |||
金雪松 | 境内自然人 | 1.60% | 14,361,04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 | 1.14% | 10,183,500 | ||||||
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1% | 7,250,78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9% | 6,136,332 | ||||||
胡玉水 | 境内自然人 | 0.64% | 5,771,59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64% | 5,731,102 | ||||||
杭州斌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斌诺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3% | 5,666,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79,302,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302,351 |
全必树 | 17,870,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70,102 |
金雪松 | 14,361,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61,043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18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83,500 |
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 7,250,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0,78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36,33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6,332 |
胡玉水 | 5,771,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71,59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731,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5,731,102 |
杭州斌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斌诺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6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6,000 |
任智彪 | 4,949,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9,66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股东“金雪松”持有公司股票共14,361,043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234,615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9,126,428股; 2、股东“胡玉水”持有公司股票共5,771,59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3,2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658,390股; 3、股东“任智彪”持有公司股票4,949,666股,均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43.8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上升、货款回笼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申购新股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14%,主要系公司前期预付的材料款报告期到货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7.0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主业扩充采购设备待验收转固定资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9.28%,主要系公司前期预付的设备款报告期到货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2.8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94.4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预提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9.4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9、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1.7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因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所致;
10、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0.3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11、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1.5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主营产品市场需求向好、产品价格上涨以及产品结构调整等积极影响拉动公司业绩提升;
12、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3.2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受益于被动元件市场行情向好、前期投资成效逐步释放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MLCC、片式电阻器订单增加,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1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48.3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增长对应附加税增加所致;
1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3.2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继续致力于产品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6.9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银行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以及受市场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54.6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1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1.58%,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减持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而报告期未有减持所致;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83.7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35,768.0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同比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1.7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产品质量扣罚款支出减少所致;
21、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69.6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增长,应税所得额同比增加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90.4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增长,回款增加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5.74%,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1、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8016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8月8日、9月8日、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的公告》和《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于2016年度转让的部分应收债权并未实质发生转让且转让时应收债权已预计难以按期收回,公司对上述债权转让及相关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因此调整5,279.55万元,占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01%。由于公司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处分,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网站发布的《关于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2338 | 奥普光电 | 16,633,773.30 | 公允价值计量 | 173,855,000.00 | -23,140,700.00 | 134,080,526.70 | 0.00 | 0.00 | 150,714,3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2937 | 兴瑞科技 | 5,288.08 | 公允价值计量 | 3,920.84 | 3,920.84 | 5,288.08 | 3,920.84 | 9,208.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6,639,061.38 | -- | 173,855,000.00 | -23,136,779.16 | 134,084,447.54 | 5,288.08 | 0.00 | 3,920.84 | 150,723,508.92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备注: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参股公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奥普光电)股票1,199万股,占奥普光电总股本的比例为4.9958%。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 26,500 | 24,300 | 0 |
合计 | 26,500 | 24,3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广发银行 | 金融机构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90天) | 5,300 | 募集资金 | 2018年04月19日 | 2018年07月18日 | 银行理财资金池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45% | 58.15 | 58.15 | 0 | 是 | 是 | ||
广发银行 | 金融机构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90天) | 5,300 | 募集资金 | 2018年07月24日 | 2018年10月22日 | 银行理财资金池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0%或4.5% | 58.81 | 0 | 0 | 是 | 是 | ||
广发银行 | 金融机构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1天) | 5,000 | 自有资金 | 2018年06月27日 | 2018年10月26日 | 银行理财资金池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0%或4.9% | 81.22 | 0 | 0 | 是 | 是 | ||
农业银行 | 金融机构 | 汇利丰定制版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60天) | 10,000 | 募集资金 | 2018年05月10日 | 2018年07月10日 | 银行理财资金池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80% | 62.46 | 62.46 | 0 | 是 | 是 | ||
农业银行 | 金融机构 | 汇利丰2018年第512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151天) | 8,000 | 募集资金 | 2018年07月27日 | 2018年12月25日 | 银行理财资金池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45%或4.5% | 148.93 | 0 | 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金融机构 | 共赢保本步步高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B-B160C0184 | 6,200 | 募集资金 | 2018年7月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银行理财资金池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 | 8.87 | 8.87 | 0 | 是 | 是 | ||
合计 | 39,800 | -- | -- | -- | -- | -- | -- | 288.96 | 129.48 | -- | 0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立案调查情况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军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