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宗维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二、备查文件(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