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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17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及
关联交易》的要求,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7 年 1-6 月,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最高余额为 5.01 亿元,日
平均余额为 4.58 亿元,期末存款余额为 4.81 亿元,未发生贷款事项,
期末无贷款余额,交易均在国电网银上完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
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大厦 D 座 4 层 7 单
元 501、50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8376896XA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8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5,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
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
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无)。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5.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68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8.98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44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44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2.44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2.44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4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2.44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9.5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5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1
合   计                                     100.00
     财务公司承担了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
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任务,为国电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
资金结算、存款、票据、信贷、同业信贷资产转让、同业拆借、企业
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国电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
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
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
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组织架构
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
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内部审计、考核、激励机
制等各项措施,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
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
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编
制了《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
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
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明确
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项
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
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
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办法》及《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
的现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流动性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控制
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
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
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
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国电集团和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
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或
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
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
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
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
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
性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电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制定
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担
保业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操
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
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
设立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
度》,建立规范的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由信贷管理部出具授信调查
和评审报告,由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后,提交信贷和投资管理委
员会审议,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
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
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
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
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风险管理部每月进行对于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定期跟
踪,判断和预测各项目风险变化情况,分析风险的发展趋势。财务公
司根据财金[2005]49 号、50 号文件和财务公司的《资产风险分类管
理办法》、《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
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
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确保投资管理委员
会会议高效、科学进行,公司制定《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
暂行管理办法》、《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
度》对投资业务的项目立项、限额管理、投前调查、业务评审、投后
管理、项目后评价等进行明确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相
结合原则,坚持理性投资与组合投资原则,为保证证券投资安全、有
序、高效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1)财务公司证券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股票、基金、专户理财
等产品。
    (2)投融资管理部依据企业定位和发展规划开展立项调查工作,
对投资机会进行研究,完成项目立项前的前期工作,编制投资项目立
项申请报告年度金融产品投资计划,提出立项申请。
    (3)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年度证券投资方案、审定对证券投资止
盈止损线、高风险类别投资上限等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的重大事项。投
融资管理部对自营证券投资实行备选库制度和投资经理制,所有自营
证券投资通过交易室进行交易。
    (4)风险管理部审查并受理业务部门提交的拟开展投资项目报
告材料,全面了解整个项目内容,进行系统性的风险识别、度量和评
估,厘定关键风险指标并建立风险预警方案,为具体项目执行提供可
行性、必要性意见。对于初审可实行项目组织报送信贷和投资管理委
员会审议,初审不可行项目则有权要求业务部门重新修订并进一步提
供项目可行性。
    (5)投资的事前综合分析评价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有效降低了
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
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
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设专职经理一名,专职审计员一
名,负责内部审计业务。审计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
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
内部审计通过实行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常规审计与专项审
计相结合,重点审计工作与日常监控的有机结合,使审计工作覆盖了
所有业务品种,所有业务操作流程,所有业务岗位,有效防范操作风
险。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
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于 2008 年初由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2008 年 10 月 8 日,系统
正式全面上线投运。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
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报表平台、客户管理等功能。
    该信息系统采用国际领先的 SOA 架构,在业内率先实现了“实名
付款”功能,并实现了集团通、财银通、网财通的服务模式。2009
年 6 月,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测评,获得信息系统安
全保障能力级一级称号,11 月,荣获“中国电力信息化标杆”称号。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
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同时,财务公司制定了《信
息科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策略》、《网络安
全管理规范》、《系统安全管理规范》等制度,建立了总体信息保护
体系,建立了包括信息科技领导小组,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及
网络完全领导小组在内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确保信息科技条线
具有较为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对信息的总体安全管理,信
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网络、数据、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管
理明确进行了规定。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
面,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
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
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评估
       (一)2017 年 1-6 月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3.72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181.49 亿元,吸收存款 402.31 亿元。资产总额
1034.83 亿元,净资产 114.18 亿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14.8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 13.7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7.56 亿元,同
比下降 8.37%,实现税后净利润 5.48 亿元,同比下降 11.76%。
       (二)监管指标评估
       2017 年 1-6 月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1     资本充足率              ≥10%             21.71%            24.15%      23.18%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10.59%        0%
   4     担保比例                ≤100%            10.41%            10.36%      28.25%
   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24%            0.33%       0.55%
   7     长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70%               58%             39.80%      48.96%
   8     不良资产率               ≤4%               0%                0%          0%
   9     不良贷款率               ≤5%               0%                0%          0%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三)股东存贷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76,598.50            1,643,281.83       0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6,351.50            35,568.56         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4,040.00            161,210.69         0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8,030.00             4,878.88        9500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030.00         211,427.8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8,030.00           969.86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20.00          73,268.64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2,320.00          20,572.91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12,320.00          35,146.50        109000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2,320.00           4,772.69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12,320.00            54.91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12,320.00          12,690.51
               合计:                   505,000.00      2,203,843.83        258,000
      注:存款、贷款余额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
款余额。
      2017 年 1-6 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
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
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中国
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
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期末存款余额       期末贷款余额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00635          48,084.07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
司吸收存款的 30%。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存款风
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
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可靠,不影响公司的流动性,财务公
司按时支付利息,节约了手续费,降低了交易成本。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 2017 年 1-6 月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
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
本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
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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