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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9-5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1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少辉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卢少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

1、审计委员会成员:苏锡嘉先生(主任委员)、王林先生、蔡钦铭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颖彬女士(主任委员)、苏锡嘉先生、吕建波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战略委员会成员:王林先生(主任委员)、王颖彬女士、廖剑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

1、聘任王锋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公司原任总裁的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确定新一任的总裁人选。在新一任总裁聘任前,公司董事会指定执行总裁王锋先生代行总裁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蔡钦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林廷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吴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591-38170632),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吴森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591-38170632),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8日

附件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王锋,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曾任龙湖地产上海公司营销总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及品牌中心总经理、副总裁,光大阳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王锋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王锋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王锋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蔡钦铭,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统计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历任福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蔡钦铭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蔡钦铭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蔡钦铭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林廷香,男,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福建省化工建材总公司会计主管,福建广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所长,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融汇(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福建懋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9月27日起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林廷香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林廷香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林廷香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吴静女士,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

曾任新大陆环保科技公司财务副总监,TOM集团福建公司财务总监,万鼎硅钢集团审计部总经理、上市筹备办主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静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吴静女士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吴静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吴森阳先生,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4年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阳光国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主管。

吴森阳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吴森阳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吴森阳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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