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年11月16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阳光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的通知,上海实业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办理质押 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用途 |
福建阳光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830,000 | 2018年11月15日 | 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 1.41% | 融资 |
58,000,000 | 2018年10月26日 | 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 98.58% | 融资 | ||
合计 | 58,830,000 | - | - | - | 99.99% | - |
注:以上股权质押的办理是上海实业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规定的放款前置条件,截止公告日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尚未放款,主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待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按合同放款后上述股权质押担保方生效。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目前,股东上海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8,838,7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4%。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58,83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37%。
二、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上海实业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