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
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66,222,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7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5 号”《关于核准顺发恒
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完成向浙江航民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222,961 股,发行价格
为 6.01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66,296,207 股增至 2,432,519,168 股,新增股份占公司
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94%。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
序号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持有人名称
此次认购的股份自本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浙江航民实业
1 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 司提供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表明,浙江航民实
集团有限公司
二个月内不转让。 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认购股份的锁定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6 月 7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 266,222,9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9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通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可流 冻结的股份
序号 股数占公司总股
持有人名称 数(股) 通股数(股) 通股总股本的 数量(股)
本的比例(%)
比例(%)
浙江航民实业
1 266,222,961 266,222,961 10.94 10.94
集团有限公司
合 计 266,222,961 266,222,961 10.94 10.94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266,222,961 10.94% -266,222,961 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66,222,961 10.94% -266,222,961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166,296,207 89.06% +266,222,961 2,432,519,168 100%
三、股份总数 2,432,519,168 100% 0 2,432,519,168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解除限售实现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并认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上述核查意见书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告。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承诺;
该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