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2011 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时,实际控制人
鞍钢集团公司曾做出五年内将相关未上市矿山资产注入本公司以解决同业
竞争的承诺。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公司通
知,其正在筹划上述承诺相关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本公司预计在 5 个交易日内披露
相关事项后复牌,或相关事项经论证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后转入重大资产重
组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会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