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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3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拉”)铁矿项目后续建设
和生产发展,尽快实现达产稳产,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
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公司”)拟向卡拉拉提供借款 7,500 万澳
元(按 2014 年 8 月 15 日外汇管理局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 42,993
万元)。鞍澳公司会同金达必与卡拉拉签署《从属股东贷款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方:卡拉拉 鞍澳公司 金达必;
    (二)贷款额度:鞍澳公司与金达必同比例向卡拉拉提供 10,000 万澳
元借款;
    (三)利息:6%;
    (四)费用:贷款无应付费用或佣金;
    (五)期限:到期日为以下较晚者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所有优先借款全部偿还完毕的日期。
    本次财务资助款项若逾期未收回,公司不得向卡拉拉继续提供财务资
助或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卡拉拉提供 7,500 万澳
元财务资助后,本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2.79 亿
澳元(全部为对卡拉拉的借款),约合人民币 15.99 亿元,已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36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呈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 Karara Mining Limited
    企业性质: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注册地址:LEVEL 8, 216 ST GEORGES TERRACE, PERTH, WESTERN
AUSTRALIA, 6000
    办公地址:LEVEL 8,216 ST GEORGES TERRACE, PERTH, WESTERN
AUSTRALIA, 6000
    澳大利亚商业号(ABN):68 070 871 831
    澳大利亚公司号(ACN):070 871 831
    税务登记号(TFN):843 696 614
    注册资本:1,419,103,915.72 澳元
    经营期限:2007 年 8 月 20 日至永久
    主营业务:铁矿勘探、采选及销售
    产权和控制关系:鞍澳公司和金达必各持有 50%股权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卡拉拉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从事铁矿勘探、
采选及销售业务。卡拉拉铁矿石项目位于西澳大利亚州中西部地区,距杰
尔顿港 225 公里,卡拉拉铁矿石项目建设于 2009 年 11 月份正式开工,2013
年 4 月由建设期转入调试运营期,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 800 万吨磁铁
精矿,并建成铁路、港口、输电线、水管等基础设施。
    卡拉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卡拉拉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282,470.71   1,535,792.91    746,677.80   353,409.98   22,848.35
 2013年1-12月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公司正积极开展对卡拉拉 6000 万澳元股东贷款转股工作,待转股完
成后,公司即对卡拉拉拥有实质控制权,并合并其会计报表,将进一步加
强本公司对卡拉拉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控制能力。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卡拉拉铁矿项目建成后生产发展,本公司作为卡拉拉项目主要
股东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保证卡拉拉项目顺利达产,以及达产后的
现金流的安全。
    卡拉拉项目已于 2013 年 4 月 9 日宣布正式投产,目前正在开展达产过
关,生产经营正常。卡拉拉主要产品为铁精矿,其所产铁精矿主要销往国
内,市场前景看好。同时,本公司拟对卡拉拉进行控股和合并会计报表,
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对卡拉拉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控制能力,有利于控
制和防范对卡拉拉借款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鞍澳公司向卡拉拉提供 7,500 万澳元(按 2014 年 8 月 15 日外
汇管理局汇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 42,993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
卡拉拉项目顺利达产,以及达产后的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卡拉拉的主业与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一致。该资助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上一会计年度,鞍澳公司累计对卡拉拉提供借款 2.04 亿澳元(共计人
民币 12.21 亿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对除卡拉拉以外的其他方提
供财务资助,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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