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 下简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6 号)《关于对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 定》”)。本公司按照《决定》要求,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4-34),对《决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按照《决定》要求,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通报,并 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目前,本公司正会同独立 董事、监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就有关整改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沟 通。本公司将根据沟通情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整改措施,并在上述各方 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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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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