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高新发展: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
                           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对
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
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
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PPP 项目,敬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
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
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建八局”)、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商投兴创”)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建高新
或中建高新 PPP 基金),该 PPP 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将以此
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
PPP 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 PPP 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PPP 项目公司的部分
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 PPP 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倍盈公司联合中建八局、川商投兴创发
起设立中建高新的事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
议公告)。
    本次设立中建高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高新发展不超过在中建高新中的出资金
额范围内,当中建高新投资设立 PPP 项目公司时(若中建高新牵头
组建的联合体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 PPP 项目),在中建
高新的相关决策中行使决策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倍盈公
司尚未与中建八局、川商投兴创签署正式出资协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
    当前正在开发建设的空港新城,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重要战略部
署,是在成都市“东进”战略下依托成都第二座国际机场——成都天府
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开辟和打造的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
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二主战场”,将再造成都市的一个产业新城。
按照相关规划,空港新城总规划面积约 483 平方公里,将以建成国际
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双创汇聚区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
群地为愿景,着力打造一座创新之城、科技之城、低碳宜居之城。空
港新城将以“一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形、五年聚产业、十年立新城”
为目标稳步推进开发建设。空港新城由成都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基
本建设需求巨大。为了推进空港新城的建设步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将大量通过 PPP 模式完成该区域内的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公司作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
国有上市公司和拥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势要全面深入参与空港新城
的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等建设类 PPP 项目中发挥作用。在此巨
大发展机遇下,公司拟联合其他国内一流建筑施工央企、金融资本等
机构投资设立 PPP 基金,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广泛、深入地参与空港
新城 PPP 项目。
    中建高新 PPP 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即是承担公司所参与的成都
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 PPP 项目中的融资和出资的功能。公司将充
分利用该 PPP 基金的抓手作用,借助空港新城 PPP 项目的契机,通
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将公司重塑为盈利能力较
强的优质上市公司。
    三、合作各方介绍
    (一)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 1 栋 1 单元 4 层 403 号
    3、法定代表人:游勇进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14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F36G8T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
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0%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倍盈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倍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27 层
    3、法定代表人:校荣春
    4、注册资本:95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8 年 9 月 29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6503X1
    7、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
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
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
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6.2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与中建八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中建八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 239 附 16 号 1 层
    3、法定代表人:杨可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0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UM1Q1Q
    7、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服务(不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100%
                                              广州淡水泉资产管    四川城锋投资有限
             四川省商投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公司
                           40%                         30%                  30%
                         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公司与川商投兴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川商投兴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建高新 PPP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
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住所:成都高新区
    (三)基金总规模:30 亿元(认缴制)。各出资人将在 PPP 项
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
    (四)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五)出资情况:
   出资人名称    总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方式
    高新发展                  59,700               19.9   货币出资
    倍盈公司                    300                 0.1   货币出资
   川商投兴创                   300                 0.1   货币出资
    中建八局                 239,700               79.9   货币出资
      合计                   300,000               100       —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倍盈公司、川商投兴创,有
限合伙人高新发展和中建八局,其中倍盈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
金管理人。
    (六)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七)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收的合伙人出资总额为
基数,倍盈公司和川商投兴创每年各按 0.5%的费率收取。
    (八)利润分配:按照各方的出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
    (九)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等(以工商部
门核定为准)。
    (十)主营业务:实施股权投资,作为牵头社会出资人发起参与
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 PPP 项目招投标。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PPP 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
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
理以及交易方案设计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
甚至损失出资资金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中建高新 PPP 基金,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资
源参与空港新城 PPP 项目,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
发展,改善公司业绩。但是,投资设立中建高新 PPP 基金是否对公
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中建高新 PPP 基金作
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
港新城 PPP 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中建高新 PPP 基金设立等后续进展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