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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董事会
     (六)主持人:栾汉忠董事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0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110.7405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148 万股的 48.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829.886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148
万股的 47.6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2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2,80.8545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148 万股的
0.9017%。
    (九)本次股东大会除许君如、李小波、李越冬董事,陈家均、
朱国泰监事因公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
案进行了表决。由于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成
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投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投资人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高投
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回避表决,该提案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为 970.3845 万股(高投集团持有本公司 14,140.356
万股)。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970.3745 万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反对 100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除
高投集团外,本公司未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同意 970.3745 万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反对 100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莉、曾亚西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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