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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审慎查验,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专
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关注到,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954.73万元。其
中对外担保余额为7,954.73万元(被担保人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65%,
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
    为此,我们建议公司要合理调度资金,采用灵活、多样的财务工
具,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对外担保。我们建议
公司本着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切实降低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
我们建议公司针对涉诉担保,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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