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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2名(独立董事叶陈刚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1、关于为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为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关于为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1—3项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同意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19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2019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9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5、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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