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远大控股: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投资业务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18 年度继续
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
属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集团)2018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衍生品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远大物产集团的衍生品投资模式主要的有: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次要的有:
单向交易。套期保值是指针对现货头寸,在期货市场相反操作,根据期现同步的
原则,最终期现盈亏互补,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套利一般特
指期货市场上的参与者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场、不同商品之间的差价,同时买
入和卖出两张不同类的期货合约以从中获取风险利润的交易行为。单向交易是利
用单一期货合约价格的波动赚取利润。
    远大物产集团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交易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
低合金、焦炭、焦煤、动力煤、钢坯)、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
锌、镉、镍)、塑料(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中密度纤维板)、液体化工品
(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天然橡胶、平板玻璃、原油、农产品
(玉米、黄豆、大豆、棕榈油、豆油、菜仔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
麦、棉花、鲜鸡蛋)、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分级基金、美元指数、
ETF 基金、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远大物产集团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市场主要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
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及华西村商品交易中
心;境外交易所包括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 ICE、芝加哥商品
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
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进行相关操作;金融期货
交易中的外汇交易则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远大物产集团 2018 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
过人民币 21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210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
环使用。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远大物产集团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有色黑色金属、农产品
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
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中间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
处于天然多头,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下游需求等影响,不可避免
的存在现货敞口风险,所以通过期货衍生金融工具,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
情,建立合理的保值仓位,同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差异,获取期现
套利,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大宗商品贸易商规避现货裸露头寸风险的有效手段。
    远大物产集团作为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商,随着央行放大人民币对美元等
货币的日内波动幅度及调整中间价定价机制后,外币的资产及负债头寸对经营业
绩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性,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做
好外币资产负债的利汇率管理,对于远大物产集团来说,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同
时,远大物产集团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收益,开展股票
指数基金与股票指数期货套利交易,是日常经营资金调配的一种辅助措施。
    四、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和远大物产集团分别制定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作为衍
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做出了规定,
将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远大物产集团编制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对
其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远大物产集团组建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
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
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
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远大物产集团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
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
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
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远大物产集团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六、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远大物产集团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银行作为
交易平台。
    2、远大物产集团组建专门的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机构内分设投资决
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包括资金划拨)三项相互独立职能。期货衍生品投资
管理机构均由专门人员组成,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相互监督;期货衍生品投资
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远大物产集团的期货衍生品投资业务。
    3、远大物产集团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各业务单元交易员在权限额度范
围内不受干涉的进行期现货结合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事项,但是在交易过程中
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
则分管交易的副总裁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远大物产集团对于高风险的期货单向交易,对交易总头寸及允许持有的
最大头寸的对应的总权益和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
    5、远大物产集团的期货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流程设计,主要从期货账
户的开立,期货交易的岗位设置的原则、期货交易的申请与审批、期货交易的操
作执行、期货交易的资金划拨、期货交易的风险监控、期货交易的核算会计控制
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远大物产集团从事衍生品投资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
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
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1、当交易策略有明确的套期关系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载
明下列事项: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
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
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
系的日期。符合前述要求的,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15]18 号)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记
录评估情况。
    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
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
相关期间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
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确认相关存货时,
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
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期货交易模式的特殊性,部分期货品种、数据
与现货的各项匹配度并不高度严格符合《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的核算要求,不能可靠计量套期关系的有效性。当交易策略没有明确的套期关系
时,不将此类商品期货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对不具备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条件的
商品期货交易,于交易发生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支付交易保证金取得期货交易
合约,交易保证金作为存出投资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或其他应收款—
—电子交易)。期末,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确定在手合约公允价值的计量基
础,据此调整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合约平仓时,将交易收益(包括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
益。
    3、遇到期货交易发生实际交割时,先作平仓会计处理,再按商品购销业务
作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九、衍生品投资后续信息披露
    1、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价值变动加总,导
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十、独立董事意见
       1、远大物产集团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远大物产集团已就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了管理规则,建立了相应的组织
机构和业务流程。
       3、远大物产集团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
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远大物产集团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远大物产集团 2018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 2018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