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华联”)
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芜湖新华联与外贸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芜湖新
华联向外贸金融租赁转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后回租,融资租赁本金为 3 亿元。
上述融资租赁期限为 5 年,年租赁利率为 5.225%。
公司与外贸金融租赁就主合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次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二、 融资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红飞
注册资本:350,766.26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3月4日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
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
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
与公司关联关系:外贸金融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老街项目DK09-1#院
法定代表人:刘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景区
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工艺品研发、制作、销售;会务服务,旅游活动策划,
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物
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商业运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位租赁,票务服务,餐饮服务、管理,住宿服务,酒店管理,承办文
艺演出,自有场地租赁,文化产业投资,文化产业化商业运营管理,休闲娱乐服
务,承办展览展示,公共停车场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日用百货、建筑材料、
机电设备销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新华联文化旅
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 129,792.88 万元,负债总额 64,058.61 万元,净资产 65,734.27 万
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8,219.96 万元,净利润 6,248.26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 144,945.32 万元,负债总额 77,036.90 万元,净资产 67,908.42 万
元,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8,261.74 万元,净利润 2,174.15 万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外贸金融租赁就主合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芜湖新华联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外贸金融租赁支付的全
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贸金融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
他所有芜湖新华联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
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的发展。同时,本次融资有助于增加芜湖新华联的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加快
推进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增信保障措施,
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3.51 亿元
(未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133.51 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