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号:定2018-0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邱士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84,694,605.12 | 1,912,487,102.25 | -6.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69,727,759.26 | 517,639,199.26 | -9.2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91,616.17 | -45.99% | 17,980,416.56 | -51.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557,983.18 | -1,278.40% | -48,236,296.83 | -395.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558,811.57 | -1,277.79% | -47,939,518.38 | -406.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9,895,672.64 | 296.3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77 | 1,273.81% | -0.1499 | -396.3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77 | 1,273.81% | -0.1499 | -396.3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3% | -2.48% | -7.14% | -4.4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00.00 | 工业下升上企业奖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6,778.45 | 诉讼利息及滞纳金 |
合计 | -296,778.4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工业下升上企业奖励 |
营业外收入 | 828.39 | 个税返还 |
营业外支出 | 327,572.72 | 计提诉讼利息 |
营业外支出 | 34.12 | 滞纳金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9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3% | 40,000,000 | 0 | 质押 | 40,000,000 | ||
冻结 | 40,000,000 | |||||||
陈凤珠 | 境内自然人 | 2.50% | 8,040,000 | 0 | ||||
扈利军 | 境内自然人 | 1.74% | 5,606,728 | 0 | ||||
浙江朱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3,866,891 | 0 | ||||
吴建伟 | 境内自然人 | 1.09% | 3,505,800 | 0 | ||||
齐明英 | 境内自然人 | 0.98% | 3,153,908 | 0 | ||||
王乃明 | 境内自然人 | 0.94% | 3,025,354 | 0 | ||||
呼和浩特卷烟厂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7% | 2,808,000 | 0 | ||||
吴立波 | 境内自然人 | 0.67% | 2,141,500 | 0 | ||||
祝群华 | 境内自然人 | 0.65% | 2,089,3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 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 | |||||
陈凤珠 | 8,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40,000 | |||||
扈利军 | 5,606,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6,728 | |||||
浙江朱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66,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6,891 | |||||
吴建伟 | 3,50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5,800 | |||||
齐明英 | 3,153,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3,908 | |||||
王乃明 | 3,025,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5,354 | |||||
呼和浩特卷烟厂 | 2,8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8,000 | |||||
吴立波 | 2,14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1,500 | |||||
祝群华 | 2,08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9,3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在上述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周林松为融资融券账户股东,但本公司未知该股东的具体融资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货币资金 | 1,148,825.82 | 5,025,158.73 | -77.14% | 主要系公司支付经营费用 |
应收账款 | 2,372,346.42 | 4,743,908.70 | -49.99% | 主要系公司收回货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405,000.00 | 214,503.53 | 88.81% | 主要系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352,437.72 | 5,519,818.24 | -57.38% | 主要系公司收回货款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1,896,818.77 | 14,172,931.01 | -86.62% | 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 |
负债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961,437.04 | 94,563,657.78 | -97.93% | 系公司科目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 |
损益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营业收入 | 17,980,416.56 | 37,050,881.31 | -51.47% | 公司子公司减少贸易业务所致 |
营业成本 | 21,108,314.42 | 35,797,621.58 | -41.03% | 公司子公司减少贸易业务所致 |
财务费用 | 25,914,408.64 | -40,570.00 | 63975.79% | 新增信托贷款利息及新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期计提借款利息所致 |
现金流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895,672.64 | -45,785,359.57 | 296.34% | 系公司收回天治基金股权转让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600.00 | -100.00% | 本年度购买部分办公所需固定资产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207,405.55 | -100.00% | 偿还控股股东借款及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4月17日、2017年6月26日及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相关议案。本公司通过下属企业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天首”),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钼业”)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00万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吉林天首将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并享有对天池钼业的34,200万元的债权。吉林天首的GP为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信腾龙”),出资100万元,LP之一为本公司,出资4.99亿元;LP之二为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信投资”),出资8亿元。2017年12月29日,天池钼业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终止与专业机构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作投资的议案》,公司已终止与专业机构日信投资的投资合作。截止目前,交易各方均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2、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8日向本公司下达([2017]冀01民初字第137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
文件,自然人吕连根诉河北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及本公司提供担保均未履行一事引起的诉讼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1300万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12月31日,后续利息另计),违约金130万元,以上合计2730万元。2016年12月2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冀01执保 231号之一),吕连根申请冻结本公司在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900万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5.16%的股权,冻结期限2年(2016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2017年1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冀01执保231号之三),吕连根申请冻结本公司在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100%的股权,冻结期限2年(2017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9日)。2018年9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7]冀01民初137号),判决:驳回原告吕连根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8300元,鉴定费80700元,共计259000元由原告吕连根负担。鉴定费80700元由被告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3、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竞购的方式收购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00万元(占注册资金38.75%)的股权,2015年12月18日,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吉产转字2015年04号)。2018年5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终止受让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75%股权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回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4、2018年5月31日,公司申请股票停牌,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交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之拟收购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暨申请股票复牌的议案》。2018年8月27日,公司通过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5、2018年8月23日,公司与浙江绍兴五洲印染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出售持有的四海氨纶22.26%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拟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股权的议案》。2018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6、2018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提交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公司与发行对象舒兰市天首利元实业有限公司、乡宁县宏基建材有限公司、高明哲签订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合同》,并将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7年4月17日、2017年6月26日及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和吉 | 2017年04月18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27])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
2017年06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53])和《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
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享有的34,200万元债权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专业机构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作投资终止合作的事项。 | 2017年07月1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68])。 |
2018年01月03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临[2018-01])。 | |
2018年08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44])。 | |
吕连根诉河北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及本公司提供担保均未履行一事引起的诉讼事项。 | 2017年05月05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临 2017-38)。 |
2018年10月11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8-68])。 | |
2015年1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竞购的方式收购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00万元(占注册资金38.75%)的股权,2018年5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受让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75%股权的事项并收回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 2015年11月1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93])、《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94])。 |
2018年05月05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21])。 | |
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8年05月31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停牌公告》(临[2018-24])。 |
2018年08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4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46])。 | |
2018年08月28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8-50])。 | |
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8年08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43])。 |
2018年08月27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44])。 | |
2018年09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6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 |
公司推出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18年09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63])、《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
2018年10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18-72])、《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 |
公司推出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 2018年10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70])、》、《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8月0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沟通记录表 |
2018年09月1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沟通记录表 |
2018年09月1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沟通记录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