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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首发展: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 临 2018-1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 为特别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3 层 7
单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胡国栋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45,28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4.0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4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28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28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4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28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17%。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相关议案的具体
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71%;反对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7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325%;反对
7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7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71%;反对
7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325%;反对
7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7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24 日和 2018 年 2 月 5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5])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临
[2018-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周俊、李科峰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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