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17-1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融资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委托“盛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向“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嘉
和”)申请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本次借款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邱士杰先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
贷款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拟签署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4500 万元
2、借款期限:1 年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担保方式: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先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公
司对邱士杰未提供反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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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渠道,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障了公司的稳定及可持续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