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可以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签字:金博 陶克俭 李铁军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