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一、股东持股及本次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
1、2017 年 4 月 17 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截至该公告发布的前一交易日 2017 年 4 月 14
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5,600,1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0%。
2、根据泰达控股出具的《渤海股份股票减持告知函》,自《大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
过 12,594,9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股份数为 134,300 股,该部分股票系根据证监会 51 号文的要求通过“银河汇通
2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于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 月 5
日期间增持。大宗交易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详见公司于 2
017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3、泰达控股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2017 年 5 月 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
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 12,59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97%。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4、截至本公告日,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3,005,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0%。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泰达
控股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减持渤海股份股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泰达控股减持已完成。现将泰达控股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如下: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7.4.17 34.00 13.43 0.0533%
大宗交易 2017.4.19 30.50 80.00 0.3176%
天津泰达 大宗交易 2017.4.25 28.50 251.00 0.9964%
投资控股 大宗交易 2017.4.26 31.57 251.00 0.9964%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7.4.27 34.73 251.00 0.9964%
大宗交易 2017.4.28 35.59 251.00 0.9964%
大宗交易 2017.5.2 38.55 162.00 0.6431%
合 计 1259.43 4.9997%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60.0179 18.10% 3300.5879 13.10%
天津泰达 其中:无限售
4560.0179 18.10% 3300.5879 13.10%
投资控股 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合 计 - 4560.0179 18.10% 3300.5879 13.10%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泰达控股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
况。
(3)泰达控股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渤海股份股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