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青岛双星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180,0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995.0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392,180.09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07,814.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51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799,344,167.17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409,363.97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3,236,609.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7,654,224.6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5,396.1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 2070000100000273910 | 255,219.43 |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 3803021019200342208 | 0 |
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 532905800210388 | 176.68 |
合计 | 255,396.11 |
注: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截至2018年12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6,951,590.82元(含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上述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99,344,167.1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12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截至2018年12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6,951,590.82元(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8日共计转出87,654,224.62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2018年12月10号以后收到的理财收益及账户结息)。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青岛双星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 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3,607,814.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9,344,167.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7,909,620.7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9,344,167.1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7,909,620.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9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工业4.0示范基地高性能乘用车子午胎项目 | 否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653,077,613.46 | 653,077,613.46 | 93.30 | 2018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自动化制造设备项目(一期) | 否 | 183,607,814.93 | 183,607,814.93 | 146,266,553.71 | 146,266,553.71 | 79.66 | 2018年5月 | 收入:20,013.35万元 利润总额:-299.50万元 | 否 | 否 | |
合计 | 883,607,814.93 | 883,607,814.93 | 799,344,167.17 | 799,344,167.17 | 90.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自动化制造设备项目于报告期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在建成初期设备正在调试,调试阶段成本较高,导致未达到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8年1月26日,先期已使用自筹资金5.77亿元投入“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工业4.0示范基地高性能乘用车子午胎项目”,使用自筹资金1.33亿元投入“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自动化制造设备项目(一期)”,合计投入7.10亿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08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7.10亿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工业 4.0 示范基地高性能乘用车子午胎项目所需的智能装备由原计划的外购变更为由公司内部的子公司自行设计和生产,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最终形成募集资金结余87,909,620.73元。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截至2018年12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6,951,590.82元(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 马孝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