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1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5楼第二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1,280,305,2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87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70,802,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556%。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2,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8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699,7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32%。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19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2,39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318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简阳市环沱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70,795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29,0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7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269,989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35,3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6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5%;反对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覃玲峻、杨森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