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拟对该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4、期限:1年
5、利率:按实际融资时为准
6、担保条件:榕房权证R字第1444771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本次
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