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无偿提供的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121】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上述华闽公司无偿提供的47,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财务资助款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125】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短期财务资助款项47,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华闽,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