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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7 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483,41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8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99,999,994.56 元 , 扣 除 保 荐 、 承 销 等 费 用
35,608,483.41 元,募集资金净额 1,964,391,511.1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2015 年
12 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0030022 号验资报
告进行了审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项目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额
 1      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                      13.74               11.00
 2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4.45                4.00
 3      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                5.00
                      合计                                              23.19               20.00
       (二)公司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拟变更的项目名称: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子
项目——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
       2、拟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为 90,000 万元(不含利息),占
募集资金总筹资额的 45%,目前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0 元。
       3、变更的主要内容:拟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9,000 万元用于投
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日产 575 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
27,78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中,公司将积极筹划并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可行性研究报
告形成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为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的
子项目,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90,000 万元。启动项目主要包括美丽乡村
(石厝改造)示范区建设、自驾游营地建设和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建成后,形
成完整的特色乡村旅游产业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半岛地区及流水镇形成集
“吃、喝、玩、乐、游”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休闲区。
    旅游综合体建设子项目规划集餐饮、购物、休闲、商务、娱乐于一体,并与
自驾游营地和美丽乡村(石厝改造)示范区实现联动,形成旅游商业配套核心区
域,为旅游度假区提供餐饮、购物、观光、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主要
包括酒店、集中商业(含商业餐饮)、商务办公、地下室等,建筑面积 17.7 万
平米,总投资 115,9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90,000 万元。目前该项目主要以
自有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受商业项目市场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
游(启动区)项目子项目——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进度延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
决定将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不含利息)中的 9,000 万元用于投
资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日产 575 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27,780 万元归还
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则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积极筹划
并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后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一)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日产 575 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
    (2)项目公司: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
    (3)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00 万元人民币;
    (4)项目公司股东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5)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6)项目建设规模:利用前沿纤维板生产技术及装备,新建日产 575 立方
米超薄型纤维板生产线,配套建设能源工厂、变配电所、消防水池水泵房以及办
公生活区等辅助生产设施。
    (7)项目投资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公司工商登记、
项目备案、签署土地合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图审查、环评等工作,并取得
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各项基础建设工
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该项目总投资额约需 30,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8 年 5
月末,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12,80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9,000 万元,根据
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8)项目备案、环评情况: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改委的立项备案(闽发改
备【2016】E08067 号)和云霄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
公司日产 575 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7】
40 号)。
    2、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型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制定项目产
品方案时,贯彻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生产优质超薄型纤维板。通过本
项目的实施,将对当地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推动人造
板产业技术进步,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社会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财务评价指标分析,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6.62%,投资回
收期6.73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项目从财务评价的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二)关于归还银行贷款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保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子项目
——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 27,78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是结合募
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
闲度假区综合开发启动项目中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涉及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不
含利息),受商业项目市场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延期,故拟
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9,000 万元用于投资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日
产 575 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27,78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
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积极筹划并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
的综合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
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无异议,同意该项议案,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性文件,新拟建募投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政府批准文件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新项目立项机关批文及环评报告书批复;
   6、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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