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88号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披露《关于从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称,2017年公司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从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梳理2015年完成丰汇租赁收购至今,丰汇租赁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理财产品的机构名称、相关机构是否是关联方、关联关系产生的原因、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申购日期、赎回日期、持有天数、投资收益、平均产品收益率及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