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李铁先生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李铁先生已向公司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之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李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铁先生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工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李铁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暂由副董事长李瑞先生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增补董事、选举董事长。
同时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雷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雷潇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雷潇女士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雷潇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增补股东代表监事就任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股东代表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增补股东代表监事。
雷潇女士已向本公司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之事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铁先生、雷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谨此向李铁先生、雷潇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