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因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香港国际资产评估顾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尚需时间,同时4月19日至4月22日为香港的法定节假日,因此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延期至2019年4月26日之前回复2018年报问询函。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