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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关于收购新裕公司股权框架协议中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7
关于收购新裕公司股权框架协议中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来由
    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与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裕公司”)及其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该协议及相关合同中涉及借款安排,本公司出借人民币6000万元给新
裕公司股东,该笔借款投入到新裕公司,作为新裕公司股东对新裕公
司的新增投入,计入新裕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新裕公司能否按时取得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公
司可以选择:让新裕公司股东届时还本付息(年化利率15%),或者以
新裕公司股权抵偿给本公司。(此事项详情已于2017年7月5日公告。)
    (二)资金用途
    该笔6000万借款用于新裕公司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惠州中科新
能源研究所李宏斌教授镁铅电池专利技术及相关设备的部分转让款、
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试产、环评验收等工作的支出及补充
流动资金,从而使其尽快取得五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批,表决情况:五票同意、
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董事会同意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及协议项
下的该项借款安排。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为新裕公司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新裕股权比例           住所              信用情况
 1     刘锦新                        31.732%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截止2017年7月6
                                                                      日,经在“全国
 2     刘仲恒                         7.556%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法院失信被执行
 3     邓国循                        21.156%   广东省英德市白沙镇     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平台“中
 4     谢伟国                         7.556%   广东河源源城区公园路   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以及“信用
 5     吴海苗                        14.000%   广东省揭西县东园镇
                                                                      中国”查询,未
       广州宝昀璟环境投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9
 6                                   18.000%                          查到股东“失信
       资中心(有限合伙)                      号202铺自编B6房
                                                                      被执行人”情形。
         合计                       100.000%            -                   -
       其中,广州宝昀璟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为2016
年9月13日,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投
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环境评估。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广州沣道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委派代表为吴梅桢。
       截止2017年6月30日,广州宝昀璟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资
产总额33,786,336.00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33,786,336.00元,
2017年1-6月期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053.56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该企业是为专项投资新裕公司而成立的。
       2、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的情况: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详见上表。经营范围:收集、贮存、处理:废铅酸电池HW49,10
万吨/年;含铅废物HW31,含铅为主的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3.7
万吨/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23日);再生物
资回收与批发;电池批发、零售。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设立时
间为2002年12月24日、住所为广东省英德市东华镇东升工业园。现正
在办理有效期为五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于环评验收阶段。
       新裕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以往不存
在对以上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新裕公司全体股东同意为该笔借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
责任,新裕公司股东和新裕公司对该笔借款的本息负有共同偿还责
任,新裕公司股东相互之间对合同的担保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新裕公司股东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除邓国循21.156%
外)质押给本公司,现已办妥质押手续。
       3、新裕公司股东同意将新裕公司名下的土地、设备等资产全部
抵押给本公司。在签订协议后,立即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
       4、根据新裕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合同签订
后,本公司派出财务人员全面接管新裕公司财务及银行印鉴,负责审
批和监管资金的使用。公司能及时了解新裕公司的运营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新裕公司所持有的经营许可资质及行业技术具有
一定的进入壁垒,新裕公司进入再生铅行业较早,在行业内已具一定
的知名度,企业本身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和技术实力。公司出借资金,
是以收购新裕公司为目标,新裕公司获得该借款后,可加快取得年处
理 13.7 万吨产能的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试产、环评等验收
工作,使新裕公司步入正常经营轨道,有利于公司快速完成相关股权
的收购,这对公司寻求新产业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财务资助,新裕公司现有股东以其持有新裕公司的股权提
供了质押保证、新裕公司以其名下资产提供了抵押保证,并且本公司
派员已按协议约定接管新裕公司财务及银行印鉴,能及时了解新裕公
司资金动向,可有效降低风险。
    新裕公司目前净资产约 8538.55 万(未经审计),年处理 13.7
万吨产能的生产线已竣工,现正等待广东省环保厅对新《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的环评试产验收。从行业前景来看,国家环保政策鼓励危
废处理行业的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是国家大力倡导的产业政策,
再生铅将逐渐取代原生铅成为我国铅产量的主要来源是趋势;再生铅
需求端:铅酸蓄电池在电池行业中保持稳定需求量;供给端:环保督
查将改善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乱象,执法趋严将推动原料合法化供
给;再生铅行业集中度也不断提高:全国淘汰落后、非法产能,存量
企业要向合法化、规模化、正规化发展。随着新裕公司完成新《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评试产验收,新裕公司将会成为广东省内规模
最大的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生产企业,所处区域具备足够的市场
空间。
     此外,新裕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与惠州中科新能源研究所
 就购买李宏斌教授镁铅电池专利权(专利权证号:
 ZL20141072865.3)以及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镁铅电池实验室
 主要实验设备和器材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也为新裕公司
 未来在拓展铅循环产业链产品方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综上,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收购新裕公司股权的考虑,通
 过股权质押和资产抵押等措施能有效控制借款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公司向新产业领域转型,
我们同意此项财务资助;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流程合法合规;财务资
助约定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违约者的违约惩罚严厉,借款利率
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
小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62,790万元(不含本
次借款),累计已收回金额58,540万元,没有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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