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泸州老窖: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八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及相关事项概述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
日、2015年1月10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以下简称
“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中州支行”)
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共涉及金额50,000万元。公司对合同
纠纷存款计提了20,000万元坏账准备,并就与迎新支行、中州支行的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川省高级人民
法院裁定将两案分别移送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2015年7月1日及7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先后以该案涉及刑事案件,且刑事案件审理尚未结案为由,
裁定上述两案中止诉讼。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了《重大事项公
告》(公告编号2015-1号)中提及的另一处存款20,000万元中的10,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4-35号、
2014-41号、2014-43号、2015-1号、2015-3号、2015-4号、2015-11
号、2015-20号、2015-21号、2015-25号、2015-44号、2015-45号公
告。
       二、诉讼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长沙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
持,最终认定该案涉案金额为149,425,000元;2018年6月4日,公司
收到该案司法机关追缴返还9,899,921.51元。同日,公司确认收到《重
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1号)中提及的另一处存款200,000,000
元中的80,458,934元,该处存款共计收回181,608,934元。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共收回上述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款项
191,508,855.51元。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