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7-082)。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商业”)《关于增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
案的函》,海航商业作为供销大集的控股股东,积极履行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协调督促有关各方,供销大集以其持有的部分房地产公司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资产公司进行交易,以解决供销大集与海航基础之间的同业
竞争问题。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海航商业持有供销大集 15.31%的股份,其作为
供销大集持股 3%以上的股东提议将《关于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交易的议案》增加至供销大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的议案》已经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今日《关于与海航基础
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海航商业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时间、程序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一般要
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加临时议案后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情况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增
加临时议案后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本公司今日《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公告编号:2017-087)。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