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通过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黎阳、吴亚兵、
张东雷、郭世坤、杨光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8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4,770,801元变更为人民币604,692,321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