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莱茵体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户:8110801013301298264),该账户仅用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剩
余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在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将
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原账
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资金划转完成后撤销原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因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为规范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延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801013301298264,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专户余额为 95,0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在“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之后偿还银行借款”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甲方、乙方募集
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海安、侯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
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
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
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
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